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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被暂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中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verbright Securities Co. Ltd, 601788.SH, 简称:光大证券)周三晚间公告称,因在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被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暂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光大证券同时公告,上海证监局也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在2013年8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暂停公司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

近期光大证券在中国股市和债券市场交易均出现乌龙事件,导致市场大幅波动。

光大证券引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通知称,近日光大证券出现的交易异常事件反映出公司在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符合交易商协会关于主承销类会员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律管理相关要求。

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光大证券规范开展相关业务,协会要求光大证券暂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待相关问题查明后,协会将对光大证券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

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还要求,光大证券应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相关业务流程、电子系统、内控合规等体系进行自查,认真查找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交易商协会。

该协会同时要求,光大证券对于此前主承销的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继续履职尽责到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结束。

据光大证券公告内容,该公司于去年11月28日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由于该业务在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在该业务上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

光大证券2012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6.5亿元和10亿元,同比分别下滑18.8%和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