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经营场所在深圳市范围内的微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1)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年营业额200万以上
2)实际经营企业12个月以上
3)在深圳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住址
4)25至60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信用良好;2年内逾期低于8次,无30天以上逾期
二、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企业经营、购买原材料、支付货款等….用途须合法合规。
不受理对象
休闲娱乐业,认购、买卖股票,其他权益性投资,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经营活动。
三、申请资料
(一)个人资料
1、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2、信用报告
a.征信报告授权委托书、申请表;
b.鹏元征信报告、人行征信报告
c.二年内8+1征信标准
3、收入证明:近6个月的个人流水
4、住址证明:实名制水电、煤气、信用卡账单等(近1个月)、实名制挂号信、快递单、居住地租赁合同、收据、房产证
5、其他资产证明:房产证、行驶证、银行定、活期存单、社保卡、养老保险、返利型保单、信用记录逾期说明书、村委股权证明
(二)经营证明
1、立项基本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
开户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公司章程
验资报告
贷款卡(如有需盖红章)
近期订单、购销合同
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场租合同、近3个月租金、水电或
有线电话、物业管理费单
银行对公流水(近6个月)
2、考察查看资料
购销合同、协议或收据
主要订货商、供货商清单
进货单、出货单
应收、应付报表
库存记录
购置固定资产、原材料票据
社保及员工通讯录
信用记录逾期说明书
环保批文证明
近半年员工工资表
贷款卡(无:办理贷款卡回执)
近6个月纳税证明
四、业务流程
人行鹏元征信查询——网查工商信用法律——立项收入、负债核算——考察评估、出具保函——银行考察批复——签约放款——贷后管理、客情维护
五、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
1、贷款额度:10万~200万
2、期限:6、12个月
3、还款方式:等额等息、等额本息。先息后本
4、还款日期:放款日起次月的放款日为还款日期